网上立案:(一)登记。 (二)准备材料。 (三)提交文件。 (四)法院的审查和回馈。
方法一、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点击“创建网上立案”,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登录界面。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系统:证件号码登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律师、诉讼参与人或者当事人”通道,以证件号码和密码的形式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的,需要先行注册。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网上预约立案系统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和具体案由。确定后,点击“创建”,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系统的填写页面。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预约一审民事类案件的,应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额;预约执行类案件的,应选择执行类型,并准确填写申请标的金额、执行依据及执行依据文书编号等内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或者“添加非法人组织”,并根据下拉框进行填写。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上传文件的格式应为:图片、word文档,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MB。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讼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预约立案完成。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网上立案列表”项下查询预约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网上预约申请需要补正材料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按照要求补正诉讼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网上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书面起诉(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