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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要求退房的四种情形

买房本应是件愉快的事情,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不愉快,这不,最近一些在兴义某楼盘购房的业主,因开发商的延期交房嚷着要退房。当然,退房也不是一件小事,还得协调各方面的权益。以下便是能够要求退房的四种情形。
方法/步骤
1

房屋误差大可退当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市民可依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另外,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也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屋面积误差,这是一些兴义的业主曾反映过的问题。

2

交房延期过长可退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经过催告,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当然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延期交房,在兴义是发生过的。无论基于哪种原因,都让购房者着急。一些购房者除了协商,准备走司法程序;除了赔偿,还不得不选择退房。延期交房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赔偿的问题,更有对房屋质量的担心,更多的业主认为,赶工程会不会让房屋的质量随之下降,因此也不得不忍痛割爱的在赔偿和退房的选择中倾向于后者。

3

质量不合格可退这里的质量,主要是指,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退房。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4

购房合同无效可退有个别项目是开发商证件不全,导致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市民有权利要求退房。而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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