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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待遇:[1]汽车的时代即将到来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是继2000年推动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文件下发10年后,我国首个关于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性文件。 为此,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道槐就相关政策作了深入解读—— 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5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70%以上。《意见》提出,要积极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对表现优秀的技工院校教师可给予适当奖励。 《意见》提出,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以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 在优秀技工中招公务员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在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价试点。 《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这实际上也卡在学历门槛上,今后也将会放宽,给优秀技术工人多开一条路。”吴道槐强调,具体考录办法,仍需继续探索。 纳入军队士官招收范围在军队招收士官方面,《意见》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明确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新闻链接】 目前,全国共有技工院校3064所,2009年完成学制招生156万人,在校生数达到414万人,与2005年相比,同比分别增加32%和50%。技工院校已成为技能人才培养和就业技能培训的综合基地。2009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技能培训达到484万人次,规模超过学制教育人数,与2005年相比增加79%。截至2009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6%以上。如果有意详细了解,请选择陕汽技校,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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