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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有哪些

从专业角度来说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通俗的讲,消费税是在征收过增值税后再次征收的一种税,为了更好地去调节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下面我们来看看谁需要交消费税,消费税向哪些产品征收。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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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就是交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主要特征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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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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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就是指应税消费品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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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都属于“烟”这个类目,需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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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酒及酒精。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五个子类目。其中酒精的范围还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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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化妆品。指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男人的烟酒有份,女人的化妆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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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这个类目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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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鞭炮、焰火。这就是指平时我们放的焰火和爆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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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类:汽油、柴油。这可是工业必不可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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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汽车轮胎。主要指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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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类: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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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类:小汽车。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注意事项

计税方法也因类目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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