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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审批申请材料

文网文审批申请材料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一)文网文审批申请书(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五)申请文网文审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八)业务发展报告(九)文网文审批申请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文网文审批通过后注意问题文网文审批通过后注意问题,经营性运营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许可证申请,并且满足许可证的相关要求,相关部门给予颁发文网文许可证明。但是,拥有了许可证明不代表万事大吉,运营单位同样需要注意一些问题。1、公司或企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按法律要求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手续。2、需要注意的是,文网文审批通过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以证明符合法律的规定。3、文网文审批通过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应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逾期不开展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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