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显名,股东。
工具/原料
1
股权代持协议
2
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的打款凭证
方法/步骤
1
隐名股东出示与名义股东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隐名股东出示其向名义股东进行出资的银行流水凭证,的实际出资人。
2
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之后,隐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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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规定: “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