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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折旧计算方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工具/原料

机械设备

直线法计算折旧: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12)           因此,机械设备折旧按10年计提折旧,残值率按5%计算,其公式是:          机械设备月折旧额={设备原值*(1-5%)}/10*12

年限平均法 :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 12

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2 / 预计便用寿命 / 12 固定资产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可使用寿命年数总和 / 12

注意事项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其不同时期内的折旧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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