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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句的《大风歌》却能流传千年

众所周知,刘邦在发迹之前只是个泗水亭的“亭长”,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经常是到处骗吃骗喝“打白条”,十足的无赖属性。三十好几了还找不到媳妇。要不是吕老太公,不知道他的脾性,“上了他的大当”,将知书达理年仅16的吕雉,下嫁给他。估计他也只能和他“私通”还给他生了个“儿子”的寡妇过一辈子。也不会发迹成为开国皇帝。所以娶媳妇真的很重要。在书香门第出生的吕雉的熏陶下,流氓头子也尽然会写“歌赋”了。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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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在开国以后还是改不了流氓习性,平时最大的两个爱好,一就是“骂人”,而且内容实在是粗鄙不堪,动不动就“娘老子的......”'庶儒.......'等等。二就是上朝时,喜欢当着众臣的面,在大臣“朝帽”里面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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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皇帝对他来说,只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耍流氓。朝臣被他愚弄和数落得是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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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臧荼、韩信、陈豨等开国功臣先后叛乱。估计是谁也不服这个“老流氓”当皇帝。 接着英布,也受不了了,跳出来反叛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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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英布实力太强。刘邦一看“天那,耍流氓刷过头了”,于是忙“御驾亲征”。果然,有“老大”带领的效果就是不一样,英布最终被“胖揍”了一顿,逃到了番阳,最后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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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打赢的刘邦在回兵途中,自我感觉不错,感觉自己现在“发达”了,“衣锦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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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意“屁颠屁颠”地跑回了老家沛县“嘚瑟”一下。召集了当时的“尊长”和“大小流氓”,一起“大吃大喝”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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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得差不多了,突然“高祖”灵光乍现。写下了这首《大风歌》。这首《大风歌》,只听名字就知道,通俗易懂,就是写“某一天,风很大”,确实符合刘邦的“知识储备”,要是他再多读点书,估计反而写不出。有点“大俗及大雅,返璞归真”的意味。整首诗歌只有短短的三句,语言也很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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