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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该怎样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即过去常说的准生证,不过它更人性化,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工具/原料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方法/步骤
1

首先需要单位或者村社组织开具未婚未育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要鲜章。单位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无单位的人员由村(社区)委会签署意见(须简明扼要地清除反映申报者的婚姻史,生育史,收养史)。

2

到当地镇乡政府民政(计生办)窗口(便民中心)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领取登记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

3

在表中填写: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民族,婚姻状况,户籍地,婚育情况及申领理由,单位或村(社区)委会意见(由于开具了相关证明材料就附后面)。

4

结婚证和孕情健康检查证明(B超单,检查单)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并对他们进行复印1份。

5

带夫妇双方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的各1张(可以用结婚照相的2人合照),并粘贴到申请领取登记表。

6

民政(计生办)窗口(便民中心)处办事员就会登记到系统里面 ,各地都可以查询,并按照要求马上发放“准生证”(当时做好)。

注意事项

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发给生育服务证,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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