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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去世,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今天的这个话题比较沉重,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因为必须要了解一下儿。 生老病死就像春去冬来一样,悲伤过后,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生活下去。 假如活不到退休年龄,或者是刚领取养老金就不幸离世了。我们之前缴纳的那么多养老金该何去何从呢? 这个养老金能不能够继承呢?首先这个问题啊当然是可以的。如果亲人生命离世,还可以得到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了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的,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的,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 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户籍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做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养老金该怎么继承又继承多少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养老账户啊,养老金呢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啊是来自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另外一部分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啊是个人社保基数的8%,一直累计的是可继承的部分。 如果说职工是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呢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当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而已退休人员死亡的呢继承额有一个计算公式,我们来了解一下。 继承额呢等于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乘以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王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会并入社会的统筹基金。 金个人账户处理完之后呢,就会停止缴费或者支付记录了予以封存。同时啊,如果是因为生病或者是非因公死亡的家属呢,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全国各地相关政策不一样,一般是10到20个月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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