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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车肇事后逃逸,B车未留意碾上去,AB如何担责?

2014年3月3日5时许,李某在两条路的交叉口散步时,被一辆机动车撞倒并碾轧。然而,该车司机并未停下处理事故,反而驾车逃逸。后张某驾驶轿车经过此地,因未注意到倒地的李某,再次碾轧上去,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张某发现后碾轧住人后,立即报了警。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第一辆肇事车的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李某无责任。       张某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限额为30万元,不计免赔率。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家属向张某车辆请求赔偿,却拒绝赔偿。认为,本次事故中,并非张某的车辆导致李某死亡,应该由第一辆车的司机或其担责。       李某的家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车辆赔偿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12.6万元。
工具/原料
1

A车应当负责,可是如果A车找不到,当事人能否向B车主张权利,答案是肯定的,即使是服次要责任

2

B车赔完后,如果发现A车,当事人家属仍然可以向A车车主主张权利,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方法/步骤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在强制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本案中的李某与张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并无不当,因此,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1万元,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9440.74元,共计119440.74元。对于原告要求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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