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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应由谁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扩展资料:一、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前置条件:1、取得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2、已签订渣土、扬尘治理承诺书。3、取得农民工缴款凭证。4、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二、办理要件: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一式三份;(下面为样表,这里补充一下昨天质量监督备案的表格)①安全措施备案表;②质量监督备案表。2、《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这个比较多,下面挨个给大家附图)①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与此格式一致);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③勘察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④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⑤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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