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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如何实现联合税务检查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税务部门在省以及省以下级别行政区域划分为国税和地税,国税部门属于中央直属单位管理,而地税部门属于交叉管理。两者的区分主要是税种的差别,其实财政体制的原因,即财政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划分。国税和地税是我国现行税法的执行者,对我国境内的很多企业均具有执法权力。为了实现高效便民和服务于民的要求,本文来探索国地税合作背景下的税务检查。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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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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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国地税联合稽查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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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了高效便民的要求。对于一些共管企业,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同时对企业进行检查,一是检查过程中可以互相提供线索从而提高检查效率,另一方面是节省企业配合检查的人力和时间从而减轻企业负担。为推进依法治税,税务部门都制定了规范进户执法的制度,明确一般性进户时间为5天,特殊性的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天。国地税分别先后进户的话,检查时间最长可以拉长到60天,而同时入场的话,进户检查的时间可以压缩到最长30天。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互相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例如涉及到税种的归属,可以当场明确的当场明确,重大复杂的问题一起提交税务总局进行处理。由上可见,国地税联合稽查是符合高效便民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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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了税务执法的力度。联合执法涉及人员更多,检查的面更宽,方法和思路也更多,从而检查发现的问题也会更多。单独一个部门在检查账务时,或许会漏掉一些重要线索,两个部门一起检查漏掉一些重要线索的可能性很小。这对一些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来说,起到一个很大的震慑作用。由于查处问题中加强了沟通减少疏漏情况。例如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归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查处增值税问题,但无权利对其所得税进行处理。联合执法的情况下,地税部门会及时对该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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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了纳税服务的水平。表面上看,税务检查是征纳关系的一个矛盾点,其实税务检查也是服务,首要可以为企业排查涉税风险,其次是顺便帮企业宣传和解读政策。通过税收检查,企业管理层可以了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发展。

存在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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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业务综合人才缺乏。目前国地税系统中,既懂国税业务又懂地税业务,具有“三司”资格的人非常缺乏,导致在联合检查中,难以有效地协调配合快速完成检查,很有可能会各自为政,甚至由于人员协调难度加大导致效率还不如单独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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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之间存在各种篱笆。两个部门网络物理上和逻辑上都是分开的,业务系统里面的数据没有得到充分共享,没有实现国税和地税数据的高度共享。两者征收对象不一样,考虑的问题和利害关系也是不一样的。地税和国税在一些税收规范性文件存在一些差异。人员壁垒。国地税之间几乎没有人才流动,形成的管理经验均具有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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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有效一致的经费机制。地税的工作经费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地方政府,而国税部门的经费来自中央预算,联合稽查中地税获得经费的来源多方式灵活,国税部门就繁琐的多严格地多。经费获取途径的差异,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联合机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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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方面。可以设立联合的查账室和约谈室,在其中接通国地税的网络资源和业务系统。举办联合的稽查技巧培训。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核查地方税种的涉税问题而追索中央税种的问题。国地税编写联合检查的优秀稽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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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织方面。采取联合办案方式,互排代表,联合参与等方式开展检查。建立派驻代表造册管理,联合参加培训。设立专门的津贴。设立共同的简报。联合上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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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合案件审理委员会。国地税互派代表参加联合审理委员会。原则上,中央税种以国税部门的意见为主,地方税种以地税部门的意见为主。制定有效的议事和表决规则,对最终案件处理充分酝酿,最终合法合理处理好联合案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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