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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举证期限的要求

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本人或者委托找律师网的律师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本人或在法律猫上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重新计算。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人民法院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勘验,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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