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710今日阅读:91今日分享:37

古代书院的学规

学规,是古代学校规章的总称,犹今日之学校章程。最初仅为学子在学时有关思想行为之要求和规定,如《管子》的《弟子职》。到宋代则发展成为学校和书院的规章制度,如《白鹿洞学院揭示》。明清时期的官学学规,则偏重对学生思想行为的规范和限定,如《圣谕广训》等。学规在文体上,兼用了语录和文赋等语文形式。
方法/步骤
1

《弟子职》是中国早期的学规或学则,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在这里对学子的进德修业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应视为最早的学规。《论语》中,孔子有关“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要求,也可以视作对初学者的学规。

2

书院规定实施五教,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此来纠正当时官学中“务记览、为辞章、钓声名、取利禄”的流弊,贯彻其“德行道艺之实”重德行的儒家传统。

3

为了实施上述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朱熹又提出为学、修身、处事、接物的要目。

4

在为学方面,贯彻《中庸》中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五个步骤,体现出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重要教育思想。

5

在修身方面,要求“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6

在处事方面,要求“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7

在接物方面,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注意事项

它把儒家的治学和修养的内容和原则、方法,都作为书院的学规来实施,成为南宋书院中最为完整的“学规”,而且为后世书院所共同遵循,并影响到官学的教育实施。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