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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模式到底哪个好

P2P平台实际上就是一个负责借贷上下游信息匹配的一个居间平台,通俗来讲就是提供了一个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互相对接信息的一个信息中转站,然后通过互联网技术和通讯技术实现货币资金的支付、结算等兑付流程的一个互联网平台。他的真正受众群体应该是参与进来实际操作借贷流程的上下游,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国内的运作方式上,确实存在着太多的创新模式。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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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陆金所、金开岱为代表的国资背景平台,这些平台虽然没有声明所属集团的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其国资背景依然是平台的信用背书,当然有国资背景的确提高了平台的违约成本,除非遇到金融系统瘫痪等极端情况,否则这些平台基本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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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宜信为代表的这种债权转让模式自称先用其法人唐宁名下的自有资金放款后,然后再将债权分为若干等份销售给相关理财人,但事实上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何,每个看到这篇文章的宜信理财从业者你们是最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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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诚金融为代表的抵押贷款模式。这类企业多为传统的金融机构转型而来,拥有很强的人脉资源,对安全性较为看重,对互联网的营销推广投入较少,依靠良好的口碑在互联网引起连锁反应,一般这类企业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才能逐渐积累出知名度。结合自己的实际,不盲目崇拜互联网,在现阶段较为实际。没有大规模的烧钱打广告,国诚金融也是业内仅有的几个盈利平台。但这样的模式并不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并不能代表未来,未来的发展还需要结合最新的互联网技术,否则很难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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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目前引进了风投1.3亿美金的支持,似乎势头大涨,为其振臂高呼、摇旗呐喊的是大有人在,但是我们好好看下他的运作模式。试问,你一个注册资金几百有何权限发行理财产品,如果真的如你所讲你的运作有多么正规、规范为(博客,微博)何在温州民间借贷中心你连个办公室都没有,而是只给你一个仅坐一个人的窗口,而且不允许你在浙江境内发行理财产品,这些故事为何报道中从未提及过,不过不得不承认人人贷的主创人员中他们的受教育和从业经历给他们的商业思路和相关定位做了很好的补充,最重要的是他们知道怎么包装、怎么宣传、怎么获得投资人和风投的青睐,也就是说他们也属于学院派,有理论和未来定位。最最关键的是,风险控制做的比较完美,逾期率超低。由此一点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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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聊一聊翼龙贷的加盟连锁模式,这种模式是目前相对于上述两种模式较为科学的模式,因为他主推加盟连锁和同城借贷的商业模式,从理论定位上是非常符合中国国情的,但是蓬勃发展的背后也是很多潜在风险的。首先,加盟商在从事信贷行业之前的从业经历各不相同,也就面临着加盟商信贷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客观事实,因为部分加盟商对信贷流程及风控不了解急于获取经济效益就会短时间内做很大的交易量,当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风险可能会集中爆发,这是足以让整个平台瘫痪的系统性风险;其次,其所主推的同城借贷模式在实际实践中因加盟商对其运作模式的理解不深入,所以在现有的运营商中基本没有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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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那些号称有强大背景的网贷平台吧,我们以陆金所为例。陆金所号称是平安集团,但事实上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卢金锁开展业务有两年多了,你可能看到过平安集团公开承认它是平安的一部分,你可能看到过马明哲在任何一次演讲中提及陆金所是自己的丰功伟绩。为什么从平安集团的层面从未正面提及与陆金所的关系,我个人认为因为这里边有着太多的挂羊头买狗肉的问题。第一,陆金所的股东架构中出现,只是平安的一个高管以个人身份入股陆金所,而且股份并不大;第二,他们的每笔借款都号称有平安成担保,的股东架构,经营范围为何一直没有公示;第三、扛的牌子,做着和宜信、国诚金融同样的等本等息操作手法,却低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试问这么大的利润你吃的下吗?第四,假设陆金所因为等本等息的放款大量客户逾期或出现坏账而导致被迫破产,很多人还指望这平安有赔付机制,这个问题我和很多投资人探讨过,很多人坚持认为是一定的,但是平安从未正面承认过与陆金所的隶属关系,从法律层面也没有任何交集,到时候平安也参与到维权大军中(起诉陆金所虚构与自己的隶属关系),那样的场景是何等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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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那些号称有强大背景的网贷平台吧,我们以陆金所为例。陆金所号称是平安集团,但事实上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卢金锁开展业务有两年多了,你可能看到过平安集团公开承认它是平安的一部分,你可能看到过马明哲在任何一次演讲中提及陆金所是自己的丰功伟绩。为什么从平安集团的层面从未正面提及与陆金所的关系,我个人认为因为这里边有着太多的挂羊头买狗肉的问题。第一,陆金所的股东架构中出现,只是平安的一个高管以个人身份入股陆金所,而且股份并不大;第二,他们的每笔借款都号称有平安成担保,的股东架构,经营范围为何一直没有公示;第三、扛的牌子,做着和宜信、国诚金融同样的等本等息操作手法,却低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试问这么大的利润你吃的下吗?第四,假设陆金所因为等本等息的放款大量客户逾期或出现坏账而导致被迫破产,很多人还指望这平安有赔付机制,这个问题我和很多投资人探讨过,很多人坚持认为是一定的,但是平安从未正面承认过与陆金所的隶属关系,从法律层面也没有任何交集,到时候平安也参与到维权大军中(起诉陆金所虚构与自己的隶属关系),那样的场景是何等呜呼哀哉!  (6),通道模式。以爱投资和积木盒子为例,现在很多一线城市的平台因为起步较早,广宣和投资人相对较为集中所以发展很快。上述两家平台其实从运营模式上是效仿了红岭创投的运营模式,都已经脱离了真正地P2P平台的本质,为什么这样讲那,我们来看一下:第一,P2P的本质是个人对个人的借款,那么也就是说每个终端都应该是一个P,也就是个人,而他们的借款终端都是企业,也就是C,那这种模式确切的说就应该是P2C了,是N个人对一个企业的放款,从法律层面上是有瑕疵的,虽然他们可能从法律文书做了一定的修改规避了一定的法律风险,这是其一;第二,P2P的运营平台实际上在整个借贷过程中是要参与进来的,可是他们开始变成了的资金掮客、线上融资平台。平台的目的是转移风险给这些类金融机构,减少他们的工作量,风险是发生了转移,但是风险却一直存在,而且会相对提高很多。因为平台不能对借款人进行实地征信,仅凭合作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材料来获取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授信及放款,而所有的工作都是由合作机构线下完成的。线下这些类金融机构的经济代偿实力、是否有实地征信的业务流程、是否有一套严格的风控体系、是否有严格的风险预防机制、是否有一套非暴力催收的团队和快速变现资产的能力都是投资人看不到平台方不清楚知晓的事实。正所谓成也终端,败也终端,这样的掮客平台的命运全部交给了终端合作方,当终端合作方大面积出现问题的时候,平台也就一命呜呼了!上述商业模式虽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但是从商业运作的法律层面上是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因为它的每笔业务对应着一个有融资性担保资质的担保机构,而对现在很多平台所谓的承诺本息保障,我个人认为完全是形同虚设。现在运营平台的主、、这三个主要业态为主,他们的经营范围中只是体现了投融资咨询、中介服务这样一些较为宽泛的营业范围,并没有任何经营金融产品的资质,更无经营理财产品的资质了。但是他们都高呼承诺本息保障,试问你拿什么来承诺,拿你几百和几千万的注册来承诺吗?从法律层面上讲,我个人可以认为这是企业的虚假宣传,超范围运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积木盒子、爱投资的与线下类金融合作的模式是一个合法合规的思路,但是重要的是平台的参与性,所以平台和担保机构进行捆绑,同时进行实地征信和相关业务流程是必要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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