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231今日阅读:86今日分享:14

借用、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借用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尤其是在借用人、租用人逃逸的情况下,受伤人应该要求何人赔偿?
工具/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借用、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
1

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本条规定应做如下理解(1)租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该责任由使用人承担;(2)使用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为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3)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4)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其过错的责任范围;(5)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责任为过错责任,非连带责任;

3

机动车所有人可能的过错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无驾驶资格,仍然借出或者出租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本身有机械故障的;(3)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其他情形;

4

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顺序:(1)投保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由使用人赔偿;(3)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适当分担;注意:若使用人逃逸,机动车所有人仅在过错范围内赔偿,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注意事项
1

非罗列法条,适用法条乃律师职责(若仅知道法条就可解决问题,就用不着律师了)

2

绝对原创,非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