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向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或者 WIPO 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 的已公布专利文献和技术文献(“现有技术”),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
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经申请人要求,由第二家国际检索单位查找进行主检索的第 一家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家阶段:在 PCT 程序结束后,通常是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要求的首次申请的最早申请 日起 30 个月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只要国际申请符合 PCT 规定的形式要求,任何 PCT 缔约国的专利局在国家阶段处理中都不能以形式方面的理由予以驳回;
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含有发明专利性的重要信息,为申请人决定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申请人有机会在可选的国际初步审查阶段修改国际申请,与审查员对话以对申请进行充分辩解,并且在各国家专利局处理之前使申请就绪。
国际申请附具的国际检索报告、书面意见以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可以显著减少国家阶段各专利局的检索和审查工作;
如果缔约国签订有 PCT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CT-PPH)协议或类似协议,则在其国家阶段, 申请人还有可能加快审查程序
对于申请人而言,在线国际公布能让发明为全世界所了解。申请人还可通过 PATENTSCOPE 表明签订许可协议的意愿,这是进行广告和寻找潜在被许可人的有效途径。
申请人还可以节约用于文件准备、通信和翻译等其他方面的费用,因为国际阶段所完成的工作在各国家局一般不再重复(例如,申请人只需提供一份优先权文件副本,而无需提供多份副本)。
如果申请的国家数量较少,可以通过单一国直接申请,无需PCT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