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END
离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并在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及其具体的办理程序的简单介绍。如果你还有婚姻登记的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复婚的流程及所需材料等,最好能够提前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以便顺利的办理婚姻登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