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821今日阅读:61今日分享:18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

失业保险是通过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训练、 职业介绍等措施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具/原料
1

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统称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

征缴比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本人工资的1%。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数次发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

3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方法/步骤
1

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2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3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以下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