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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的合法假期有哪些

参加工作后,除了领取正常工资外,偶尔会遇到请假的事情。一般正规的单位或企业会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那么作为一名职工,应该享有哪些合法的假期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方法/步骤
1

年休。年休是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享受的福利假期。一般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年休为5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为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年休为15天。职工符合以上的条件下月起可享受相应的假期。当然,如果请事假过多,也会按相应的处理。

2

婚假。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假目前已取消。婚假原则上自领取结婚证后一年之内休完,一次性使用,包括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不影响评优考核。

3

探亲假。探亲假是分为探望配偶的、探望父母的假期。比如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从第二年起可以享受探亲假,每年给予一次30天假期。探望父母的,未婚的原则上每年给予一次20天假期;已婚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望父母假期为20天。探亲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另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承担,已婚的在本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职工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承担

4

病假。职工因病请假需向直属领导请示批假,至于天数的审批每个单位和企业不一样。两个半天可折算成一天。员工病假累积在两个月之内的,发原工资,若超过2个月,则从第三个月起按工作年限等次发放不同的比例,超过六个月也按工作年限进行发放相应的比例,一般不满十年发百分之七十。具体的按照所在单位参照执行。

5

事假。因事请假,需要向相应的部门领导请示。另外,事假累积超过20天,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待遇。原则上是先休完年休后,再休事假,月累计不得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若没按相应程序执行,按旷工处理。

6

丧假。丧假是指直属亲戚(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酌情给予1-3天的假期。另外,根据职工的路程可给予适当的宽限,但岳父母不属于直属亲戚,不享受法定的丧假。

7

产假、看护假、哺乳假。产假全国各省份都不一样,具体的可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休假。根据广西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广西区的产假顺产可休148天,其中法定是98天,自治区增加5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加一胎每胎增加15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男方可给予护理假25天,即看护假。另外可根据单位具体要求,结合员工情况,适当给予6-12个月的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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