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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海关缴款书进口增值申报升级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勾选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原海关缴款书信息采集申报方式暂停使用。
工具/原料

税盘

方法/步骤
1

纳税人在本平台查询和勾选本企业取得的海关缴款书,支持勾选为抵扣、不抵扣、退税等用途。

2

对于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有的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以下称“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按照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清分下发,纳税人可以直接勾选确认;对于缴款书上面注明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以下称“双抬头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在本平台进行勾选。

3

若单抬头海关缴款书在勾选平台没有查询到缴款书,可以通过缴款书采集手工录入方式进行上传,将数据传输至税务平台,待缴款书稽核相符之后,在待勾选抵扣模块进行勾选抵扣,完成缴款书申报工作。

4

目前缴款书申报勾选只支持逐条勾选里面进行勾选,暂不支持批量勾选模块上传缴款书申报数据,企业可以对于缴款书勾选在逐条勾选模块中全选进行批量操作。

5

纳税人取得的海关缴款书,目前尚未通过电子税务局录入,2月1日后在申报期内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的,其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纳税人可于2月申报时抵扣。纳税人海关缴款书用途确认流程与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一样。

注意事项
1

1、在纳税申报内,对当期抵扣勾选的发票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的抵扣勾选,如需继续勾选请先撤销统计。

2

2、在纳税申报内,申请抵扣统计且统计完成后,企业对统计表确认无误需进行确认签名,然后再进行抵扣申报工作。

3

3、本平台除支持IE9以上浏览器外,还支持火狐、谷歌等浏览器,请下载数字证书客户端控件并按照说明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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