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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岗位职责考核标准:[7]质量检验员

质量检验员是指检测产品质量的相关人员,一般指工厂中的自己人(检测产品质量的人),而不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
(一)、职权
​(二)、职责

1.按检验规程对成品进行抽检,保证经手检验的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100%。2.按检验规程对工序产品进行首检和监督抽检,保证不合格品不混入下道工序。3.对生产部工序检验员、包装成品检验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考核。4.保证检验数据准确,质量记录真实、完整。5.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三)、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1

1.完成检验工作任务⑴按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样方法、数量对每个批次经包装班组检验过的成品及时进行抽检。“及时”的考核以包装封胶带为限。每有一次包装封胶带后开箱抽检扣2分;抽样方法不正确(如不能反映该批次产品生产时间前后差异)扣2分;抽样数量不足扣2分。⑵要求对成型各班组生产的头三片半成品进行检验;对混料班头锅成型料(包括配料原始记录检核)进行检验。每少完成一个班组扣2分。⑶要求对成型各班组每隔2个小时监督抽检工序检验员检验过的合格半成品;对混料班每班监督抽查2次配料原始记录和成型料;对硬化班组每班抽查2车装车质量和温度曲线。每少完成1次扣1分。

2

2.检验工作质量要求工作认真细致,操作技术纯熟正确,检验器具保持合格状态,检验误差在允许范围,做到不发生漏判、误判。由工艺师、助理工艺师、质量管理员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次漏判、误判或检验器具不合格扣5分;每发生一次所抽检的批次把关不严造成开箱重检扣5-10分。

3

3.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酌情扣0-5分。

4

4.指导、监督检验员工作要求每天巡查生产部检验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时走访生产部检验员,根据反映的意见酌情扣分。

5

5.领导交办工作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和部门月工作计划中负责的工作任务。每有一次没按时完成或不符合领导要求扣2分。

6

6.组织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每有一次违规违法乱纪视情节轻重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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