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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未成年受害人询问笔录怎么制作

基层公安机关接处和办理最多的案件就是盗窃案件,但因为涉案标的的不同,盗窃案件又可分为行政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那么在对盗窃案件受害人进行询问尤其是未成年人时,该如何制作询问笔录呢?       现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盗窃案件未成年受害人询问笔录怎么制作的方法。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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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2

系统平台

行文架构
1

其架构为:被询问人信息→受案来由→受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及未成年人保护→受害人陈述被盗经过→现场可疑人员及具体情况→被盗财物特征及价值证明→结尾→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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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询问人信息在笔录制作软件中明确被询问的受害人基本信息,如法定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校、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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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来由向受害人询问来由→出示证件依法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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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及未成年人保护向被询问的受害人出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正式询问前向被询问的受害人说明未成年人的身份属性,以及由此通知监护人或家长、班主任老师到场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突出通知到场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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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可疑人员及具体情况根据受害人所述被盗经过,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如可疑人员体貌特征、周围异常情况、怀疑缘由、案发时自己所处位置、被盗财物具体放置位置、可疑人员的神色举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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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财物特征及价值证明问明被盗财物的具体特征、型号、来源、价值→若是购买的需说明提供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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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最后向受害人问明有无遗漏且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向受害人问明所述是否属实→告知对笔录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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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的受害人注明笔录看过与自己所言相符,并签字捺手印→由到场的监护人、学校班主任老师对笔录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注明笔录内容与询问过程一致,并明确与被询问人的关系、签字捺手印。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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