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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养老

养老服务形式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类;每类别养老服务所供给的主要服务内容不同;因此,如何选择适合的养老服务形式?如何判别其合法性?专业性?认真阅读完此篇文章后,就有答案了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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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不仅仅是将自己的亲人委托养老机构照护! 养老,也不是自己(顾人)亲力亲为才是“尽孝”! 养老,是尊重亲人的意愿,提供其享有适合养老服务形式的建议,并能有效缓解赡养压力与利其身心相结合而选择的一种供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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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养老服务业发展迅速,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设壮大;有关政府部门颁布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应关注于“养老”,可助自己为亲人更好地选择适合的养老服务,替自己有效缓解赡养义务。如何选择“养老”,将从以下四部分阐述: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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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养老服务形式:按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构成(暨“9073”养老格局)、 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形式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类。居家养老(以此为基础提供养老服务于90﹪的老年人):是指居住在家,所需要如清洁、维修、家庭(住院)照护、旅游陪伴等等一系列服务,可由为老服务组织、机构等提供服务。通常情况下可以拨打“12349(组织机构)”服务热线。社区养老(以此为依托提供养老服务于7﹪的老年人):主要是由政府投资建设于社区(村)内专供老年人白天休闲娱乐、精神文化、午间休息、就餐等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可选择日托服务(夜间不留宿)。机构养老(以此为补充提供养老服务于3﹪的老年人):主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其机构内,提供出入院、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安宁等服务。如敬老院、养老院、医院+养老院等机构。以上三种养老服务形式,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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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法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养老机构通常具备以下条件:1,证件类:(1)机构资质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2)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技术培训证书类:养老护理员(现已取消职业资格认证)、社会工作者及其它有关职业资格证书;(3)从业人员健康证。2,评估测评类:(1)《老年人能力评估》(暨老年人入院评估);(2)《服务满意度测评》(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宜邀请(委托)相关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或测评。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依据老年人能力变化而适时开展评估,以提供相对应等级照护服务(评定结果通常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四个等级)。3,服务管理类:(1)膳食管理类:食谱内容以周为单位调整并存档;食品留样记录及储存不少于48小时;(2)服务记录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记录;(3)信息公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资质、部门设置、专业人员资质、主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投诉受理等;(4)养老护理员配置:养老机构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3))。(5)安全管理类:应符合MZ/T 032-201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如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等要求。(6)档案管理类:服务过程记录保管应不少于3年;老年人健康档案不少于其出院后5年。4,机构环境及设备设施类:(1)建筑面积类:老年养护院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房屋综合建筑使用面积不应少于27㎡/床,日间照料中心房屋综合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5㎡/床。(2)卧室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床,且单人间应不少于10㎡,双人间应不少于16㎡。每个养护单元的床位数以50张为宜(失智老年人宜独立设置,且规模以10张为宜)。(3)基本装备类:含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安防设备等。以老年养护院100床为例:生活护理设备含护理床、气垫床、专用沐浴床(椅);医疗设备含抢救床、氧气瓶、无菌柜、吸痰器、紫外线灯;康复设备含物理治疗设备和作业治疗设备;安防设备含监控、定位、呼叫、计算机及网络、摄录像机。(4)无障碍设施类: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出入口、安全扶手、无障碍卫生间、防滑地面。(5)安全的设备设施类:按照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建筑安全、安全标志、监控设备和其他安全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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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享受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应提交的资料(一)机构养老:不属于患有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应填写和提交下列资料并签暑服务合同:1,老年人、监护人、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2,《体检报告》;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拟入住机构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关于老年人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享受1次)。一般体格检查: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以及皮肤、浅表淋巴结与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心电图以及腹部黑白B超。3,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4,病史记录;5,《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6,备用金;7,每年应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不少于1次;8,应为老年人购买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9,应定期探访和与老年人保持联系。需要说明的事项:(1),服务合同的乙方是老年人。(2),乙方监护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必须具备。(3),丙方:是作为入住老人的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或者其他。上述乙方监护人(丙方)应是老年人所授权或者是其全部子女共同委托者或者是其他法定义务赡养人。通常情况下要求出具书面说明或授权委托书。(二)社区养老老年人进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提交下列资料:首次进入时,应提交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紧急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申请表》。每次进入均应于《老年人出入登记表》和《老年人当日状况记录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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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摘要)    此标准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并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可供家庭养老改建参考)。6.4 厨 房6.4.1 厨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老年人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 2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老年人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 6.4.2 适合坐姿操作的厨房操作台面高度不宜大于0.75m,台下空间净高不宜小于0.65m,且净深不宜小于0.30m。6.4.3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6.4.4 厨房操作案台长度不应小于2.1m,电炊操作台长度不应小于1.2m,操作台前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6.4.5 电炊操作台应设置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储物柜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6.5 卫生间6.5.1 供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与老年人卧室应邻近布置。6.5.2 供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应至少配置坐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三件卫生洁具集中配置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并应满足轮椅使用。  6.5.3 坐便器高度不应低于0.40m。浴盆外缘高度不宜高于0.45m,其一端宜设可坐平台。  6.5.4 浴盆和坐便器旁应安装扶手,淋浴位置应至少在一侧墙面安装扶手,并设置坐姿淋浴的装置。  6.5.5 宜设置适合坐姿使用的洗面台,台下空间净高不宜小于0.65m,且净深不宜小于0.30m 7光环境7.2.8 公共空间和套内的照明设施应合理选择照明方式、光源和灯具,避免造成眩光。 表7.2.7 套内空间照明标准值房     间参 考 平 面照度标准(lx)起居室(厅)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50书写、阅读300卧  室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00床头、阅读200过道、门厅0.75m水平面75餐      厅0.75m餐桌面200厨  房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50操作台台      面200卫生间一般活动0.75m水平面150洗面台台      面200 8 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  8.1.3 供老年人居住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给水排水器具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空间的水龙头和淋浴器应采用杠杆式单把龙头,宜采用恒温阀,公共活动场所宜采用感应式水嘴; 2 应采用坐便器,宜采用坐便冲洗器; 3 宜采用软管淋浴器,与喷淋头相连的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小于1.5m。  8.1.4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热水供应系统应有防烫伤措施,冷热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  8.1.5 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宜采用同层排水设计。排水立管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8.1.6 老年人居住建筑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8.6 电 气 8.6.1 入户过渡空间内应设置照明总开关。  8.6.2 起居室、长过道及卧室床头宜安装多点控制的照明开关,卫生间宜采用延时开关。  8.6.3 照明开关应选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宽板开关,开关高度宜距地1.10m。  8.6.4 卧室至卫生间的过道应设置脚灯,脚灯距地宜为0.40m。卫生间洗面台、厨房操作台、洗涤池应设置局部照明。  8.6.5 套内各部位强、弱电插座应结合室内装修进行详细的综合设计。卧室床头、厨房操作台、卫生间洗面台、洗衣机及坐便器旁应设置电源插座。  8.6.6 各部位电源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常用插座高度宜为0.60m~0.80m。套内电源插座应满足主要家用电器和安全报警装置的使用需求。  8.6.7 各楼栋或单元应设访客对讲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机宜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内,室内分机宜安装在起居室(厅)内,主机和室内分机底边距地宜为1.10m~1.50m;     2 访客对讲系统应与小区内监控中心主机联网。  8.6.8 老年人主要活动空间应设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附近宜设安全监控设备终端和呼叫按钮,户门门头外侧宜设灯光报警灯,呼叫信号直接送至管理室; 2 套内卧室、卫生间以及公共卫生间应设紧急报警求助按钮,紧急报警求助按钮距地宜为0.80m~1.10m,紧急报警求助按钮宜有明显标注且宜采用按钮和拉绳结合的方式,拉绳末端距地不宜高于0.30m; 3 套内宜设生活节奏异常感应装置,并将信号送至管理室; 4 厨房宜设烟感报警装置;以燃气为燃料的厨房,应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宜采用户外报警式,将蜂鸣器安装在户门外或管理室等部位。  8.6.9 套内应设紧急入侵报警装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在住户门内、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2 入侵报警系统应预留与小区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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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养老服务形式,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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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并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可供家庭养老改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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