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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烦恼有哪些情况

我母亲于1990年去世,当时我家有一套房产,在我父亲名下(属公房,现未办理产权),1993年父亲再婚,我继母也带着一个女儿,同时,在我继母名下也有一套房子。我想咨询律师的问题是: (1) 如我父亲先于继母去世,继母是否有继承我父亲名下的这套房产的权利; (2) 如继母有这个继承权,而我又不希望她分到我家原有的这处房产,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否是在我父亲去世以前就办理房产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与我后,更名到我的名下,这样做是否万无一失,或者还有什么其它的好办法,使该房只属于我。另外,房产赠与协议,我父亲是否有权利单独处置,还需要继母同意吗? (3) 如该房产在她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拆迁,回迁后(因会涉及一些费用问题,例如买产权一类的),房产是否就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了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置,这处房产才会归我一人所有呢?回答 有继承权。赠与或遗嘱都行。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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