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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般大型(国务院批准)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使用特定标志时,需要到商标局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特殊标志包括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那么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的呢,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
工具/原料
1

商标局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方法/步骤
1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申请书以打印形式提交,附带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2

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交能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文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确认。经办人需要提供自己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

准许举办的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交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若申请人准许他人使用的,需要同时提交使用条件及管理办法的说明。

4

特殊标志的标样: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特殊标志的标样,标样面积在5cm×5cm到10cm×10cm之间,若指定颜色的,需要提供彩色标样和黑白标样各一张。

5

代理委托书:若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的,需要同时提交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注意事项
1

特殊标志自核准之日起的有效期为4年

2

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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