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628今日阅读:126今日分享:42

什么情况下执行程序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法院也可以自行恢复执行。
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中止执行
1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的标的物属于其他案件的争议标的物,该案件正在审理或仲裁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担保的。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