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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中如何维权?

网购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人们在想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拿出手机,打开各种APP开始找自己需要的商品。但是,好多时候网上售卖的商品会因为质量、功能、颜色等不合格,引起纠纷。国民购物节“双十一”即将来临,下面小编简单介绍一下在网购中消费者维权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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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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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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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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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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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随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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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购中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怎么理解消费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商品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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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由哪方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由主张积极事实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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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者可向谁主张责任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主张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涉及到食品安全的,可向销售者或生产者主张赔偿。若因为虚假广告宣传受欺诈的,可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的,也可以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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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情况下可主张哪些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符合产品侵权责任条件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消费者还可以主张侵权或违约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一般没有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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