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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需要开具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党员外出时间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只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新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当然也就不能担任新工作单位党组织的职务。扩展资料:外出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1、党员长期外出,且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2、党员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原单位党组织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过组织生活。3、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4、党员临时出差(3个月以内),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返回原单位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5、有3个人以上党员一起外出,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6、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同所到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到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网—外出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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