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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必须详细清点,将表现形式不一的财产进行划分,本文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为您介绍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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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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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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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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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END

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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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条规定还不全面,在分割财产时,无论是当事人协商,还是人民法院判决,除了依此条规定,还必须把握其他一些原则。具体而言,有如下原则需要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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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别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2、男女平等原则。我国司法规定男女平等。那么,在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就应遵循平等原则,均等分割。当然,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归还义务承担上也应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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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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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女性的经济能力、生活能力等方面相对男性的,会弱一点,因此,适当照顾女方是必要的。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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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6、不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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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就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有哪些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作了说明,但是在实务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计算?怎么分?还需要针对不同家庭的情况来分析,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都会向律师寻求帮助,让其确定财产数额,给出分割建议,以便顺利解决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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