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具有维权意识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聚师网译注”:咱要是被欺负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讨回公道”。和“商户儿”一起“盘盘道儿”来解决问题;请求“消协”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协助解决问题;向行政职能部门投诉;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咱“父母官儿”给咱做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聚师网译注”:咱买东西或者使用东西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跟“卖家”依法索赔。“卖主儿”赔偿后,属于生产者或者其它“供货的”责任的,“卖主儿”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它“供货的”追偿。消费者或者其它受害人因为商品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也同时可以“捎带手儿”的向生产者索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卖主儿”赔偿后有权向其追偿。属于“卖主儿”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卖主儿”追偿。咱在接受服务的时候,万一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向服务者索偿。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聚师网译注”:咱在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服务的时候,合法权益万一受到了损害,如果要是原企业“没了”的,倒闭的单说,可以向变成后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索偿。
咱在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服务的时候,合法权益万一受到了损害,如果要是原企业“没了”的,倒闭的单说,可以向变成后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