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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撤销赠与合同的赠与

生活中经常有赠与行为发生,发生时双方意思达成一致,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原因赠与人可能会后悔?后悔后怎么办呢?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怎样撤销赠与合同的赠与?
工具/原料

赠与合同 合同法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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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单务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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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分类,赠与合同分为三类:1.普通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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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上三类合同能否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以理解为(1)普通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则不可以任意的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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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条款是赠与合同的法定的撤销事由。具备以上三个情形的,三个类型的赠与合同都可以撤销。时间也无上述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的限制,而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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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发生此条情形的也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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