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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随着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在教学中适时、正确地重视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轻松和谐气氛,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学生素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这种需要在学生的精神世界中尤为重要。为此,我认为作为课改中的实践者首要的任务就是更新理念,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多元化教学的核心,学生的主体本位决定了这种核心作用——学生对于校本目标来说是“教育”的主体,对于儿童本位来说是“发展”的主体,对于课程、环境等客体来说是“学习”的主体。而且,这种主体地位可以不依靠教师的主体地位而存在。教师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正是给学生提供了发现、研究、探索的空间,为学生发展、创造创设条件。一、立足过程,促进学生主体的个性发展1.以鼓励性教育为主,坚持正面引导《新课程标准》强调:“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曾经有这么一句名言“积极的鼓励比消极的刺激来得好”。它说明鼓励的作用是巨大的。清代教育家颜昊先生说:“教子十过,不如奖子一长。”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苛求学生,不如用一点心力去发现其优点,并以此鼓励他,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滋味。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不要吝啬赞许和鼓励,要以激励性教育为主,学生答得好,及时称赞。学生发言不对,表达不好的时候,教师及时补充,不使学生感到难堪,让学生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在课堂上,根据教学实例,面对一个个不同特点的孩子,其教育过程也必须具体化、准确化,即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实现由概括性教育到有针对性教育的转变。如“你回答得这么出色,又新颖,又具体,我们大家都听得入迷了。”鼓励点燃了学生智慧的火花,使他们感到一种满足,一种驱动。这种带有鼓励性、欣赏性的教育易激活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但教师在对学生给予鼓励时还要注意因人而异。一个班学生的智力、品德、个性等方面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教学中给他们的鼓励也是不同的。我赞誉鞭策优秀生,肯定、鼓励中等生,宽容、激励后进生的做法。2.重视学生的自评与互评《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自评就是让学生自己评自己,学生想象力丰富,有很大的创意性,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对他们的行为或作业做出自我评价。要让学生会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自己的学习表现,软化“班级参照”,强化“自我参照”。让学生在独立思考、判断中,发现自己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鼓励他们客观地评价自己,有针对性地做出自我改进,进一步完善自己,养成自我检查、自我调控的意识。 学生个体存在着差异,让每一个个体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群体中的优劣状况,有利于激发评价对象的竞争意识,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相互评价,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增进学生间的多向交流,以利于取长补短,让学生进一步在与同伴学习的比较中认识自我。在教学中,我经常开展同桌互评、小组互评及全班范围内对学生进行评价。如“你认为他做的怎样?”“好在哪里?”这样,既让更多的学生有了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发挥学生互补的作用,同时又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学生在团结、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发展。3.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传统的学生评价,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筛选功能,把它作为评价的出发点与归宿。学生评价被扭曲为考试、大分、排队、甄别和选拔,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和评价的激励与教育功能。记录学生的成长,收集能够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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