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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积金入手解决经济房贷款问题

通过新西岸资讯,我们就曾了解过不少关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信息,在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过程中,往往因为不符合规定商业银行无法给予房屋贷款发放,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中低收入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不得不舍弃好不容易才申请到的经济适用房,转而选择租住廉租房。但据小编了解,这样的境况将会出现改变,中低收入家庭在无法得到商业房贷的情况下,可以从住房公积金入手,公积金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方案即将出台。在国内长期的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因为贷款问题而导致中低收入家庭,失去保障房购买权的案例已经很多了。商业贷款不支持经济房购买,公积金也没明确表示可以用于经济房,让很多真正需要购房支持的民众得不到正常的权益维系,这也显示出了我们的保障房分配体制中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对于不同地区来说,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都推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如在广州地区经济房就由政府担保,一但因为经济房住户出现了无法偿还贷款的状况,皆由政府回购房产,这样的承诺极大的保障了银行的资金风险,在这样的状况下银行也乐意房贷给经济房。相应的还有的地区则是通过增加共同还贷人的方式,利用公积金偿还房贷。占在商业银行的立场上,只要政府部门、房产开发商这几者之间能够协调好,并给出符合申贷人申请贷款的条件补充,想要做经济适用房的商业贷款还是可以的。因为经济房的特殊性,购房者的经济收入与贷款要求往往是矛盾的,而购房者的经济收入又不能补符合经济房的申请资格,因而按照经济房的申购准则必然是不能够符合商业银行放贷标准的。不过有关经济适用房使用公积金的相关议案已经着手研究,我们相信不要多久具体的方案就会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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