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620今日阅读:86今日分享:14

为逃避抚养义务拒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为逃避抚养义务拒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原告的丈夫感觉自己的女儿不是亲生的,经亲子鉴定后果然不是,于是原告的
1

原告的丈夫感觉自己的女儿不是亲生的,经亲子鉴定后果然不是,于是原告的丈夫不再抚养女儿。原告找到被告也就是孩子的生父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被告以各种理由拒做亲子鉴定,那么原告女儿和被告的亲子关系应该如何认定?END

怀疑女儿不是亲生,丈夫拒绝抚养孩子

原告于1996年与丈夫结婚,1997年9月生下女儿。2008年丈夫怀疑女儿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便做了亲子鉴定,经鉴定,可以排除女儿与丈夫的亲生关系。为此,夫妇矛盾不断加剧,丈夫提出不再抚养女儿。END

妻子找到孩子生父,拒绝亲子鉴定逃避抚养义务

随后原告找到被告,提出自己的女儿是被告亲生并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双方协商中,被告提出自己借给原告夫妇的30000元不用还了,待他与孩子做亲子鉴定后再协商以后的抚养费。原告将双方协商过程进行了录音。此后,原告多次催被告做亲子鉴定,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做亲子鉴定。无奈之下原告将孩子的生父告上法院,要求被告依法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审理中,法院合法传唤被告做亲子鉴定,被告拒不做亲子鉴定。END

生父拒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1

近年来,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的案件越来愈多,对于此类案件,如果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那么案件事实基本能够查清,审理案件时将亲子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判案依据,案件通常比较容易处理。

2

但是如果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按照民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并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强迫其到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但是在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证据规则,原告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的规定,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3

具体到本案中,原告在没有取得孩子与被告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指控作为婚外第三人的被告为原告生父,并要其承担原告的抚养费,此项诉请如果想要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提供两方面的证据:

4

一是证明自己的丈夫确非孩子生父。女方要指控婚外人为孩子生父,首先要排除所生孩子与其婚内丈夫的亲生关系。原告提供了丈夫与女儿的排除亲生关系的亲子鉴定结论书,这一部分举证完成。

5

二是原告应当提供男方即被告就是孩子父亲的基本证明。在本案中,虽然没有亲子鉴定可以证明女儿与被告的关系,原告提供了未经被告允许偷录的其与被告协商小孩抚养问题时双方的谈话内容的录音资料,从谈话的内容结合日常经验法则,一般人可以推测出被告系原告生父的可能性极其大。此外,该录音证据虽未经被告允许但录音的取得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在原告提供这两方面的基本证据后,被告如要否认原告方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证据。本案中,被告既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又拒绝法院作亲子鉴定的要求,故可以推定原告指认被告为生父及要求其承担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成立。 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