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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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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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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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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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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能够在我们失业的时候,给予我们生活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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