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产品发生保险事故
有一定的保险意识
弄清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每张保险单的背面清楚地写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哪些是除外责任,的工作人员也会将此内容具体告知客户。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消费者索赔;不属于责任范围的则不能赔偿。
弄清投保险种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市场上较受青睐的家财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首先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说得通俗一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掌握保险约定 理赔前,应弄清楚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发生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否则,非但不能得到赔偿,还会闹出笑话。 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在数年前投保了一年期的家财险,到期后却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一天,家里不慎失火,虽然进行了抢救,可财产仍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这位客户忽然想起自己曾买过保险,于“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险,只是保单已丢失”。迅速组织人员把保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这位客户在几年前投过保,可是到期后并没有续保,因此,此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此时,这位客户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明白赔偿手续 保险赔偿能充分体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许多单位和个人就是因为看到别人出险并得到有效及时赔偿后才决定入保的,这一点无可非议。应该强调指出的是,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真正加快赔付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