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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以后成品油销售发票开具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了成品油销售企业的增值税有关问题,现在在这里解读一下。
工具/原料
1

成品油销售发票

2

开具

方法/步骤
1

首先需要成品油销售企业进行税控系统升级,使用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和编码,都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辅导,实在不会操作的还有版本太低不支持在线升级的可以拿到办税大厅找专门的技术人员办理升级。

2

升级以后,由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所有的成品油销售发票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3

开具发票之前要通过金税盘录入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票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4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录入成品油期初库存的工作由纳税人独立完成,库存数量以账面数和实际库存数孰小的原则录入。

5

成品油期初库存录入完成以后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库存数量,这个数量在录入的库存限额内由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经验与估算自由掌握,可多次下载也可退回。

6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涉及销售退回和开票错误等问题只能通过录入《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专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增值税普票作废规定不变。

7

成品油销售发票上的数量单位只能选择“吨”或“升”,蓝字发要的数量必填,并且不能为0,红字发票涉及销售折让的不用填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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