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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什么和防欺凌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第五条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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