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965今日阅读:23今日分享:31

港澳台同胞收养子女的条件,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港澳台同胞收养子女的条件,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港澳台同胞收养子女的条件
1

港澳台同胞收养子女的条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民政部《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同属中国公民,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35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包括经济条件、健康条件和教育子女的能力。经济条件主要看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在居住国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有些人虽已出国多年,但并无取得所居住国的永久居住权,一般则不能收养。END

二、港澳台同胞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一)收养登记机关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能成立。(二)收养登记程序办理申请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予以登记,发给收养证书。登记机关审查时,应首先审查收养人的收养目的和是否具备收养人条件。并审查收养人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