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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是否可行?

《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由此就见,对于无人员伤亡、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我国法律还是予以支持的,不违反法律规定。步骤|方法需要注意,不报案直接采取“私了”解决的交通事故,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准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可通过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等方式来保留证据。对于协商的赔偿数额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共同签名。如果能很好的保留证据,就算事故责任者“私了”后又反悔,也能通过再报案或者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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