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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游之六大警示点

夏季正是出行旅游的旺季,十一长假的到来,也给不少旅行爱好者提供了一个最佳时机,然后近年来因旅游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及投诉频频发生。旅行爱好者作为一群特殊的消费者,在十一长假来临前,应做好出游的几项准备,给出游一个顺利完美的句号,说说十一出游之六大警示点。
十一出游之六大警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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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选择旅行社   选择正规、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放心消费,还可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要看旅行社资质,可以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以及证照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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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旅游合同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出游期间依照合同的标准,随时留意检查旅行社是否依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了义务,在吃、住、行、玩、游等方面是否做到位,没有“缩水”的现象。如果遇到旅行社在没有征得旅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变行程,或者降低服务标准,违反合同约定的,游客作为消费者需要保留好合同等证据,以备投诉获取合法权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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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潜规则   旅游者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可能会遇到旅行社行业的潜规则,包括:老年人、儿童、律师、教师等群体加收额外费用,旅游者如遇到旅行社加收额外费用,可直接拒绝;已经缴了额外费用的,要保留相关证据。遭遇潜规则的旅游者可向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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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陷入零负团费陷阱   旅行社就会和当地购物商店合作,以诱导和强迫购物、通过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应当理性消费,防止陷入团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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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慎防“乡情”陷阱   不少旅店和商店在诱导旅游者购买时,通过认老乡,套近乎的方式,以看似实惠的折扣价出售商品给旅客,旅客在旅途中遇到老乡,情感上有所变动,往往容易被左右,最后大量疯狂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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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理性维权   当旅游过程中发生服务质量或纠纷时,应理性处理,过于激动而激化矛盾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伤害。切记,不要把旅行社单方的失误发展成双方的过错。在行程结束后,可通过旅游质监部门提出抽搐,维护自己的和法权益。

注意事项

虽然很多时候天灾人祸存在着不可抗性,但不少意外故事是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防御来避免和减少的, 今年“十一”长假,不管是跟团出行还是自驾旅游,都将不可避免地和“出行安全”打交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出行安全知识,在心中装有一本安全手册,让出行更加顺畅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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