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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必须剖宫产

生产方式中自然分娩是首选。但是,有些孕妇不适于自然分娩,从而不得不选择普共产。那么当孕妇具体出现哪些情况就必须采用剖宫产呢?     所谓“剖宫产”是一种经腹部切开子宫取出胎儿的手术,应用及时得当可起到挽救母子生命的作用。一般用于解决各种难产及妊娠分娩过程中的并发症。医生在决定是否采用剖宫产是有具体标准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方法/步骤
1

产妇方面:产道异常,如骨盆狭小、畸形、骨盆与胎儿头围大小不符;先兆子宫破裂;重度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重度高血压综合症;临产前子宫收缩乏力,经用宫素无效者;产前发生严重大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起剥离等;产程过长(超过30小时);高龄初产妇(大于35岁);产妇患有急性疱疹或阴道性病者。

2

胎儿方面: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产程停止,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胎儿尚未分娩,而胎盘提早剥离,或脐带先行由阴道脱出者;胎儿宫内窘迫、缺氧,经治疗无效者;其他不宜自然分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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