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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方法如下: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细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重新税务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和非正常户处理等9个细类。设立登记又分为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个体经营设立登记、临时经营设立登记、自然人登记和扣缴义务人登记等5个服务事项。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如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年企业将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无需再进行税务登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税务登记办理时间缩短3/4(政策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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