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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可燃、易燃罐区防雷设施

防雷装置是利用高出被保护物的突出位置,把雷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泄入大地,以保护人身或建(构)筑物免受雷击。常见的防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和避雷器。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一般由接闪器(又称受雷器),引下线和接地体3部分组成。对可燃、易燃流体储罐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要求,主要包括:  (1)当罐顶钢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毫米,且装有呼吸阀和阻火器时,可不设防雷装置。但油罐应有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小于2处,间距不大于30米,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2)当罐顶钢板厚度小于4毫米时,虽装有呼吸阀和阻火器,也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且避雷针与呼吸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保护范围高出呼吸阀不应小于2米。  (3)浮顶油罐(包括内浮顶油罐),由于密封严密,可不设避雷装置,但浮顶与罐体间应采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软铜绞线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  (4)非金属易燃液体储罐,应采取独立的避雷针以防直接雷击。同是还应有防雷感应措施。避雷针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5)复土厚度大于0.5米的地下油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扎、透光孔应作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易燃液体的敞开式储罐,应设独立的避雷针,其冲击电阻有大于5欧姆。  (7)储存可燃油品的油罐,都可不装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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