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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是什么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人物贡献促进了科学认识论的丰富与深化皮亚杰采取系统的历史法,并吸收神经生理学、生物学、人类学、逻辑学、数理逻辑、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的基础上,特别是把认识论和心理学紧密结合起来,创造了发生认识论。皮亚杰将心理学成果引进认识论之中,提出活动中介论,主客体相互作用论和认识活动中的双向建构论,这些都揭示了认知形成的辩证运动规律,丰富原有认识论的内容,改变整个认识论的结构和体系,促进了科学认识论的发展。引导了认识论发展方向皮亚杰借助反省抽象和自我调节阐明认识无限发展的内在根据,这是关于认知微观运行机制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它突破近代认识论仅仅研究认识结构和认识内容的共时性转换的缺陷,把传统认识论对认识的静态分析拓深为动态研究,使具体认识活动中认知结构-功能的共时性转换,被纳入到认知结构-功能演进的历时性建构框架,从而抓住系统思维的立体网络特征,实现对认识发展过程的多维度的审察,使认识发展规律获得更加全面的阐释。这些研究成果的意义是重大的。可以说,当今没有一个关于认知发展研究不以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为理论基础或参考框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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