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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企业也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来扣除。 计算基数应为你们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
方法/步骤
1

以21.75天来折算,你请事假一天应扣:

2

基本工资 /21.75=39元,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

4

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工作日*你当月请假天数,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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