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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优秀教师几年评一次

南粤优秀教师三年评一次。2021年4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宣布将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2021年预计共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1500名(其中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00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特级教师500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本次评选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特级教师津贴。2021年9月10日,省教育厅在教师节公布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名单,今年全省共有1367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150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497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韶关有60名教师上榜,其中,37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3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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