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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以字的用法

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扩展资料以,音已(yǐ),当代用法如下: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如以前、二十岁以下。表示用、拿,把,凭借,如以少胜多、以毒攻毒,“……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表示因为,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表结果,译为“导致”,如“……以塞忠谏之路也……”表示目的,如以待时机。表示于、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表示认为,如“先帝不以臣卑鄙”也作连词,同“而”,如城高以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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